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

不憎恶人

现在华人社会好像很痛恨阿末依斯迈这个人。

但当我诵念《佛说八大人觉经》而至第六觉知最后两句的“不念旧恶,不憎恶人”时,我扪心自问,究竟我们需要如此憎恨这个人吗?

我曾在部落格说过这句话:“有时,我觉得抨击一个人不很厚道,但又觉得为人民谋福利的人——无论是为人或在能力上——是应该时时受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及十口所评的,那他们才不会忘了自己的责任及漠视了人民的要求。”

所以我们批判的应该是错误的行为,而不是特定的人。

然而这社会既然让每个人自由选择,我们每个人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上后果,这也是因果定律,就如同谋杀犯要面对死刑,强奸犯须受鞭笞一样。

阿末或应为自己的种种行为负上后果,但我们应该憎恨他吗?我扪着心希望自己痛恶的是这些错误的行为,而不因为他是阿末依斯迈。

就像我以前小时家里养的那两只狗狗,母亲每天只喂养狗儿们一餐,自己却吃三餐,这是我非常不喜欢的行为,但我能讨厌我的母亲吗!

我讨厌的是欺负狗儿的行为,不管是谁,做出种种不当的行为是应该被大力反对的。

所以我想我还是可以和阿末依斯迈做朋友的,但如果提及华人寄居一事时,我还是要大声对他说——你错了,大错特错,阿末依斯迈!

3 条评论:

说...

明白你说的,就是:对事不对人^^

湖里浪激勵工作室 说...

這篇文章對許子根最受用,因為他可借此這只是阿末的個人言論,民政黨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失言而退出國陣,往後子根除了(寄居論)外,還能夠繼續與檳巫統及阿末稱兄道弟呢!

楚留香 说...

楚留香:

魔:哈哈!送给你成龙的“明明白白我的心”。

湖:你听过兄弟也要大义灭亲吗?这是我说的选择,许子根选自己认为对的选择,我想一切凭良心选择就没错了,即使人家不认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