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拉惹柏特拉与司法

我很高兴看到拉惹柏特拉走出甘文丁扣留营,我一想起这家伙,第一个印在脑海里的可不是他那争议性的文章,而是他在法庭面对煽动法令提控的那幕。

拥有王族血统的拉惹柏特拉当时在犯人栏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快如江水,记录柏特拉说话的法官赶不上速度,只好无奈的说了一句前无古人的话,他说“你没有尊敬我没有关系,但请尊敬法庭”,我今天想来还会笑翻了肚。

有时,我在想要不是柏特拉拥有王族血统,而是一个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普通百姓,他会成功获得人身保护令吗。

我曾经在法庭上听过一些案件的审讯,所以我知道案件的审判在很多时候胥视法官对条列的见解,即使同一个案件落在不同法官的手里就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

在刑事案上,法庭要求的是强有力的证据,而这责任就落在控方上,只要当中有一环出错或一个小疑点,法官就会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法律的一句名言是“宁可错判十人无罪,不能判错一个无辜”。犹记得听审的一起谋杀案件,我想连法官都不信被告无罪,但法官还是基于一些技术性的理由判决被告无罪,然后在庭上大事鞭挞查案官办事差劲。

被告律师过后私下说法官在判案后把他叫进法官内室,并问他说其客户是否有杀人。。呵呵。。这律师也够诚实的说有,因为他知道这骗不了法官。

所以在我看安华以前的鸡奸案上,可谓真的儿戏。从鸡奸日期的一改再改,就这一点,我想法官就有理由宣判罪案不成立了。

说道司法上,有一件事是大家不能否认的,那就是自1988年司法危机后,老马就对司法牢牢掌控。但现在已不能同日而论,现在安华的民联可说是一股足以抗衡国阵的力量,以不小心还会被他当上首相,所以现在不是人人都偏政府了。

安华目前面对的鸡奸案一上地庭,印裔法官裁决自己有权审理鸡奸案,同时以控方欲把此案移交高庭审理,而所呈交的文件无效为理由拒绝了控方的这项要求。

我想她的这做法真是一场赌博。如果国阵续当政府,想来她升迁无望,如果安华当首相。。Well, she will be made Chief Justice or Law Minister。

7 条评论:

ang ang 说...

小心拉惹柏特拉出來輪到你進去哦!呵呵呵!

mary 说...

happy to know that he has stepped out and breathe in the air of freedom now, but read from another blogger that there r ppl arrested during the candle vigil in penang? is it true?

楚留香 说...

ang ang:我要求住进拉惹伯特拉的房间。你记得来探监哦。。

marytance:你问错人了。。我有时没看报纸的呀。

我想你去一去星洲日报或什么报纸的,应该就会知道第一手消息了吧!

湖里浪激勵工作室 说...

难道你心目中只有星洲日报,其他报纸就没有份量吗?

楚留香 说...

湖:冤枉,我是说星洲还是什么报纸的。。不能每个报纸名字都列下把。。

楚留香 说...

湖:冤枉,我是说星洲还是什么报纸的。。不能每个报纸名字都列下把。。

VL. Les Sens 说...

>>>>“宁可错判十人无罪,不能判错一个无辜”在中國人剛好相反,我們則說寧可錯殺一萬,也不能錯放一人! 冏

一念之差 但差的還真是天高地遠!
所以你這句話的格局比中國自古的胡言來更大!^_^